綜藝天王吳宗憲曾經在金鐘五十的引言中提過這麼一段話:「以前只有幾家電視台,藝人入行困難走紅容易,現在那麼多台,則是入行容易走紅難……」,這麼多年來電視台持續的再增長,已多達百台,不論是綜藝、體育、新聞還是各種國家的娛樂、資訊,手指簡單按上幾下就能夠陳列在眼前。
而近年更是因為網路的崛起,塑造了一股更為龐大的勢力,影像傳播不再受限於電視當中,而是在各個平台產生多達數千、數萬甚至多的數不清的資訊量湧現,創造出了龐大的「網紅」文化與商機。
舉例來說,「Youtube」是一個眾多創作者的影片平台,它像是一個集合眾多節目的超大電視台,裡面擁有數以萬計的「製作人」、「藝人」們在行銷自己的平台,在慢慢成長的同時也籌組了自己的工作團隊,成立具有規模的製作、娛樂公司。
台灣的Youtuber平均每千次觀看約有0.6至1.4美金的收入,以最低的0.6美金來計算,一部10萬觀看的影片能有1860元的收益,以每周三次的發片量來算月收能有2萬元左右的利潤,這邊還是不談廣告與業配收益的部分,而那些粉絲眾多、發片量龐大的網紅們平均點閱率更不只如此,光是點擊率就能擁有不錯的營收。
現今許多知名Youtuber都在影片中公布了大家最好奇的問題:「月收入是多少?」,大部分有一定聲量的網紅接到的業配案件大多數十萬,頂尖的創作者們月收入百萬都不是妄言,可見這項新興職業帶來的龐大魅力。
臉書當然也不會錯過這塊大餅,在遊戲實況方面以優異的薪資條件吸引不少直播主跳槽簽約。近幾年更是興起臉書購物的旋風,直播販售的東西層出不窮,不論是各式精品、包包、工藝品、手錶、衣服、寵物用品,甚至活跳跳的海鮮也出現在直播的畫面裡頭,把拍賣會的現場挪移到網路,你想得到的東西,幾乎都能買到。
直播主用各種方法塑造個人特色,也善用病毒式傳播,藉由網友大量的分享來衝刺觀看數量,再用各式贈品、現金贈禮的方式回饋分享的粉絲,高單價的商品也利用競價心理輕鬆賣出,操作良好的話業績能夠有龐大的提升,效益甚至超過了其他網購、電商平台。
當然除了Youtube、FB外,各式直播軟體層出不窮,各大廠商都在搶攻這塊市場,前陣子的「首屆網紅直播大展」順利於北中南三地結束展出。網路的力量洶湧而至,我相信未來網紅、直播類型的展覽會擁有更加龐大的市場,也會如雨後春筍般接連不斷的冒出,讓虛擬的空間帶到現實的次元,創造更加龐大且可觀的消費連鎖。